2022年12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ST清越股票,并在2025年11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因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1.2025-10-31为揭露日自该日起算3年为诉讼时效期,即2028-10-31
2.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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