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通过龙薇传媒以50倍杠杆资金收购上市公司祥源文化(原名万家文化)控股权、被行政处罚并最终收购夭折引发。证监会认定,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2018至2019年,1100余名股民陆续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标的额共计9600余万元;杭州中院经审理判决祥源文化承担赔偿责任,龙薇传媒、赵薇等对相应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19年底,该系列案由投保基金集中调解309件、人民法院审结581件,累计赔付金额8400余万元。

入选的典型意义:一是责任主体范围的司法回应。据人民法院报刊载的专家点评,杭州中院将上市公司控股权意向收购方龙薇传媒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赵薇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人,系对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列举的责任主体范围作出司法回应,给证券市场参与者以强烈警示,对潜在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二是群体性证券纠纷的高效化解。该案社会影响大、涉众范围广、投资者维权成本高,杭州中院通过“在线平台+示范判决+集中调解”的工作机制运行,帮助投资者降低维权成本、快速获得损失补偿,为同类虚假陈述侵权纠纷的高效处理提供了成功经验。
对投资者的启示:一是看时间节点。能否索赔,取决于买入是否发生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损失是否形成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二是看扣减因素。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造成的部分损失,可以相应减轻或免除被告的赔偿责任,因此实际赔付金额通常低于账面亏损。三是看证据与时效。股民应保存对账单、交割单、委托交易记录、资金流水以及相关公告与处罚决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释〔2022〕2号第三十二条明确,当事人主张以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所涉索赔程序已终结,投资者不应再依据本案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