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擅自荐股属于违规甚至违法行为;持牌投资咨询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承诺收益、未尽适当性义务等行为的,投资者可以依法主张赔偿;对无资质的“荐股老师”,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荐股是特许业务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有偿荐股等投资咨询活动。正规证券投资顾问应当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并受《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约束,不得通过公众媒体作出具体证券的买卖建议,也不得承诺收益。

何时可以索赔

持牌机构或者注册投顾如果承诺“保证收益”、夸大收益、隐瞒风险,或者向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提供服务,违反执业规范的,投资者可以结合合同约定和损失因果关系主张赔偿。需要说明,“保底收益”“收益分成”等承诺即使写入协议,也因违反监管规定通常不能获得支持,但机构自身的违规行为仍可成为追责依据。

维权路径

一、固定证据,包括收费转账记录、服务协议、荐股记录(截图、录屏)、聊天记录等;二、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或者12386热线投诉举报,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诈骗的,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三步评估民事诉讼的可行性。

结语

现实中不少“荐股”实为诈骗引流,切勿向陌生账户转账,也不要轻信“内幕消息”保证收益”。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承诺。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江石律师。